冯海宁2012年入职昌宇所,在昌宇所工作的八年,与昌宇所一起成长和进步,在律所年度考核、日常行政管理、律师队伍的扩大、实习人员培训、律师日常培训事项等诸多方面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。为表达昌宇所全体律师及行政人员对冯海宁的感谢,王航兵主任代表昌宇所为其颁发了优秀员工纪念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