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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宇案例|时强云律师承办涉嫌非法采矿罪刑事案件辩护成功,当事人获不予批捕

发表时间:2026-03-13 17:45

该案时强云律师在接受委托时,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,距离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仅剩不足一周时间。辩护人深知,一旦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,后续变更强制措施将极为困难。为此,辩护人迅速利用周末时间加班赶工启动“黄金37天”救援机制,展开工作。


接受委托次日,辩护人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。通过详细沟通,了解到当事人具体涉案情况,辩护人当即普及法律知识,指导当事人在后续提审中如实陈述相关重要情节,避免因紧张或表达不清而形成不利笔录。


会见后,在公安机关将案件提请批捕、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的7天黄金窗口期内,辩护人第一时间将整理好的《法律意见书》提交至承办检察官手中。意见书不仅引用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4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立案标准,更结合最高检关于审慎羁押、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,明确提出本案法律意见,最终在审查批捕的最后时刻,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,将当事人从可能面临的长期羁押中及时解救出来,获得当事人及家属好评。


本案的成功辩护,关键在于精准把握了刑事侦查阶段的“黄金37天”救援窗口。在接受委托后,辩护律师争分夺秒,在当事人被提请批捕前的有限时间内高效完成会见、制定辩护方案、沟通、提交法律意见等一系列工作。速度是刑事案件的第一生命线,刑事辩护没有“等一等”,黄金37天转瞬即逝,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的7天,是说服检察官的最佳时机,此时检察官尚未形成内心确信,专业、理性、有理有据的沟通最容易被接受。


今后,昌宇律师将继续在每一起案件中深耕专业,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
- 普法速递 -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2023修正)


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,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,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、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,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,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,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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